30日护区企注意一级保业4月前限期迁出抚仙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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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是注意玉溪的眼睛、云南的抚仙名片、经澄江县人民政府研究,湖级
澄江县人民政府
关于抚仙湖一级保护区企业限期迁出的保护
通告
为加强对抚仙湖的保护和管理,防止污染,区企迁出依据《云南省抚仙湖保护条例》第二十二条“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已经建设的业月与抚仙湖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,改善生态环境,日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:
迁出对象
1.云南红塔卷烟胶厂;
2.云南澄江志成磷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区(原香料厂);
3.澄江县湖岸加油站;
4.江川明星渔洞餐饮旅游有限公司;
5.澄江县金色海岸度假有限公司;
6.万海旅游服务公司;
7.抚仙湖万海游乐中心;
8.抚仙湖国际老年康体养生度假中心展示中心(樱花谷);
9.云南国信旅游置业有限公司;
10.明星大山海景生态园;
11.云南省华宁县鑫晨食品有限公司。限期
迁出时间
自本通告发出之日起至2019年4月30日止。注意对按期迁出的抚仙,支持迁出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工作。湖级
保护澄江县人民政府
保护2019年1月9日
保护 保护母亲湖、区企迁出全国的业月财富。妥善安置的日前原则,依法给予补偿。依法给予补偿”之规定,倡导各企业理解、结合抚仙湖保护“四退三还”工作推进实际,维护生态环境是我们义不容辞的共同责任,应当限期迁出;对原住居民应当按照公平合理、决定对抚仙湖一级保护区内相关企业进行限期迁出。抚仙湖既是澄江的母亲湖,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,呼吁、